厂房招租公告
为切实发展易扶搬迁后续产业,确保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拟在莲花山集中安置点利用闲置旧工业用地新建标准厂房4000平方米、生活性用房500平方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愿意接受下列条件的经商人士踊跃报名承租。
1. 租赁期限及租金:自2018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0日为第一期,以后每三年为一个周期,租金第一期5元/月/m2,以后每个周期在上个周期租金基础上涨3%。
2. 签订租赁合同时交保证金人民币百万元整(¥:100万),必须安排本镇及周边乡镇易地搬迁对象25人以上就业,且每人每月工资不低于2200元。
3. 承租方必须按政策法律办事,自觉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消防、环保等工作。
4. 其他具体事项,签订合同为准。
5. 本公告有效期7天(自公告之日算起,含法定假日),逾期不报名的,视同放弃。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3973868881)
赵先生(电话13875441206)
双峰县井字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