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三届双峰县县长质量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新区管理处,县直有关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社团,中介组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湖南省质量发展纲要(2012-2020年)》,推进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鼓励和引导全县各行各业树立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推广科学、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推动企业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质量发展重要论述,根据《双峰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双政发〔2017〕16号)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启动2018年县长质量奖评选的请示》的相关要求,即日起启动双峰县县长质量奖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双峰县县长质量奖是县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主要授予在双峰县境内登记注册、质量经营管理(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绩效显著以及自主创新能力、管理水平在在县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对双峰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中介组织等,下同)和个人。
二、评审标准
双峰县县长质量奖的评审依据为《双峰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双政发[2017]16号)、《双峰县县长质量奖申报和评审实施细则》、GB/T 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双峰县县长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
三、申报对象及申报条件、申报材料
为质量强县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全县各类组织及个人均可申报。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组织申报;鼓励为提升质量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组织一线员工和质量管理人员申报。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见GB/T 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双峰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双政发[2017]16号)以及《双峰县县长质量奖申报和评审实施细则》、《双峰县县长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的规定。
四、申报及评审工作程序
(一)申报。申报组织或个人应于2018年5月20日前将申报意向和基本情况报双峰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下简称评委会办公室,设县工商质监局)。6月10日前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相关乡镇(管理处)质量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如有必要,证实性材料需提供原件予以核实。
(二)推荐。各乡镇(管理处)质量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宣传和认真推荐,应对申报组织和个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核实把关,经县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6月15日前报送评委会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评委会办公室对申报组织和个人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组织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正式受理其申报。
(四)资料评审、现场评审及综合评价。评委会办公室于7月30日前组织评审组对相关组织和个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料评审,确定进入现场评审的组织和个人名单,于10月底前组织评审组进行现场评审及综合评价,提出拟获奖组织和个人候选名单。
(五)审定、公示。双峰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将召开专门会议,审议获奖组织和个人建议名单,评委会办公室将县长质量奖获奖建议名单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向社会公示7天。对公示存在异议的组织或个人,经评委会办公室调查属实的,由评委会办公室提请评审委员会取消其获奖资格。对公示无异议的组织或个人,经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核,县长审定同意后,由县人民政府公告。
(六)批准、通报。经县长审定同意后,印发双峰县县长质量奖表彰通报。并提请县政府对获奖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证书、奖杯和奖金。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县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相关部门推荐,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标准开展评审工作。
2、县长质量奖申报和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3、双峰县县长质量奖的政策文件、申报表格可登陆双峰网进行查询获取。
4、联系方式
双峰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县工商质监局)
地址:双峰县复兴路636号
邮编:417700
联系人:宋超祎13973883619
胡 泊13973896999
电话:0738-6856050
传真:0738-6828460
电子邮箱:24130739@qq.com 287036976@qq.com
附件:1. 双峰县县长质量奖申报表(组织)
2. 双峰县县长质量奖申报表(个人)
3. GB/T 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4. 《双峰县县长质量奖申报和评审实施细则》
5. 《双峰县县长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
双峰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