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邹晚康 贺小鹏 邓立三
近日,县民政局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书签订工作。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永红与全体党组成员、分管领导、局属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分别签订了《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组织集体谈话。
责任状明确:领导班干部要对分管和负责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履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职责和义务,掌握、定期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反腐倡廉工作定期检查,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
谢永红强调,全局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严禁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的发生,通过实际行动树立民政清正廉明形象,为打造“阳光民政”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