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9日至2月2日,根据双峰县纪委工作安排,由县地税局、工商局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对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问题监督检查专项活动。
此次检查时间为2015年元月1日至28日。在检查中,联合检查组深入全县规模较大的金汇大酒店、湘军大酒店、双峰宾馆等宾馆、酒店,通过实地查看、调阅发票、查阅财务凭证等方式,以座谈调查、细致询问等形式,对是否存在公款吃喝玩乐、公款支付购买年货礼节等违规违纪行为,认真开展检查。检查组共调阅查处发票及凭证共5000余份,未发现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在元旦期间有违规违纪行为。
为抓好纠“四风”专项检查工作,成立由县作风办、县纪委廉政室、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等单位组成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工作方案,对检查工作及全县违反“四风”行为作出了具体要求和严格规定,建立了单位间衔接协调和监督检查长效工作机制,同时将对违纪行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下阶段,检查组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加大反“四风”宣传力度,并对超市、商场、宾馆等单位,在春节期间的消费情况全面认真开展检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