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启动路面治超非现场执法
彭双辉
11月4日,双峰县首批29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通过邮政快递发出,标志着该县治超将施行“非现场执法”处罚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治超“非现场执法”实现治超24小时无人值守,是根据车辆不停车检测系统(含收费站计重系统)提供的涉嫌超限车辆的车牌、车型、载重等数据(含视频资料),对涉嫌超限车辆调查取证并事后处罚的执法模式。
双峰县治超办近期分析了今年8月份以来县域内各高速公路收费站的交易数据情况,对货车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行为进行取证,现已立案调查300多台次。随着8月17日启动的长沙、湘潭、娄底普通公路与高速公路联合治超的深入开展,县治超办与双峰高速治超部门进一步强化联合治超,在保持路面执法高压态势的同时,积极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进一步挤压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活动空间。从10月20日起,定期不定期调取县域内各高速公路收费站的货运车辆称重数据、照片等资料,同时根据路面执法掌据的强行冲关驶入高速的运碎石车辆进行运行轨迹查询摸清主要的下高速收费站点为湘潭岳塘、楠竹山、长沙金凤等收费站,然后有针对性地前往驶出收费站调取货车数据进行分析,为全覆盖打击进出县域各高速收费站的货车违法超限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与运管、交警等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与协查机制,保证了车辆及车主基础信息的准确性。
目前,对于这类违法超限运输行为,主要采用信函方式向违法行为人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依法依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震慑潜在违法行为人,消除司机的侥幸心理,自觉规范公路运输行为。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违法对象,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采用法律手段强制执行。相关违法信息将纳入征信系统,同步提交运管部门,作为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