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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天涯海角抓捕“老赖”


2018-06-06 17:51 【字号 大 中 小】【论坛】【打印】【关闭

近日,双峰法院联合双峰县公安局从千里之外的海南省五指山市抓获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在逃人员罗某某。


 

2016年5月31日,双峰法院在刘某基与罗某某、罗某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判决罗某某、罗某英夫妇赔偿刘某基18万余元,已支付2万元,尚应支付16万余元。原被告双方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娄底中院,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终审判决生效后,刘某基向双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罗某某除向双峰法院交纳了赔偿款4万余元外一直拒不履行余下赔偿义务,双峰法院将罗某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随后,罗某某夫妇转移隐匿财产后外出务工,下落不明,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2017年11月,申请人刘某基以罗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双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2018年4月11日,双峰法院对罗某某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作出逮捕决定书,并交由双峰县公安局上网追逃。

2018年5月28日,罗某某在海南省五指山市某加油站用身份证加油时,被当地警方抓获。双峰法院收到海南警方已抓获罗某某的消息后,立即联合双峰县公安局派员飞赴海南将罗某某押回双峰。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双峰法院敦促所有案件被执行人尽快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会被抓获,真所谓“规避执行,寸步难行;抗拒执行,会判徒刑”。

来源:双峰网(责任编辑:龚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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