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运管局对全县28家货源企业进行治超巡查
根据双峰县治超工作职责分工,由县运管局牵头每月对乡镇(经开新区)、县职能单位的货源企业巡查(驻守)情况及企业履行治超主体职责情况进行巡查。从3月14日开始,该局治超办将利用一周的时间对全县28家源企业进行巡查。
3月14日,该局治超办巡查了青树坪镇旺日采石场、黄田采石场,三塘铺镇海螺水泥厂等企业,现场查看治超监控平台运转情况,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台账,检查了车辆进出场情况。巡查的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货源企业治超自我约束机制;二是货源企业执行“五个不准”“ 七个一律”的情况;三是乡镇、县直单位监管货源企业有关情况。
该局治超巡查组每到一家企业均做出要求:公示栏要清楚、规范;车辆进出台账与票据要相符;要严格落实“一企一章”制度;严禁超限超载及改装改型车辆出厂;监控称重设备要附合要求。(宋小林 刘宜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