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开展淘汰旧出租汽车专项整治行动
为了加强对出租汽车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客运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出租汽车改革顺利进行,为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双峰县城市客运行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城管等部门开展淘汰旧出租汽车专项整治行动。
据介绍,双峰县第三轮城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行政许可于2017年12月5日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由国藩、惠安、新津三家巡游出租汽车公司中标。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原150辆旧出租汽车经营权至2018年1月30日终止,经营权由政府无偿收回,原旧出租汽车营运至2018年1月30日正式退出营运市场。从2018年2月1日起,新巡游出租汽车正式上路营运。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7天,2月1日开始,2月7日结束。专项整治的重点是依法查处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和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
行动开展前,在城区主要路段及企事业单位均张贴了《双峰县第二轮城市出租汽车经营权到期及第三轮城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有关事项的通告》,每天在双峰电台滚动播放,同时派出2台宣传车在城区进行巡回宣传,大力宣传出租汽车改革的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行动开展以来,三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人,执法车辆20辆,采取定点值守与24小时流动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已查处老旧无证出租汽车3台。
县城市客运行业领导小组对本县出租汽车市场的监管已建立长效机制,此次专项行动结束后,每天将派出两个流动稽查组,对出租汽车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一直持续到2018年12月底。(通讯员 刘宜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