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气象局筑牢党风廉政建设防线
为稳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明确基层党支部班子成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1月30日,双峰县气象局将相关责任细化分解,组织各内设机构负责人签订《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未雨绸缪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责任状》主要围绕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四方面,以突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为主线,进一步明确了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该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应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全面加强该局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树立表率意识,发挥标杆作用。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分管业务、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责任状》明确各部门,一是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事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要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把控好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持之以恒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三是要接受党风廉政责任考核制,将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任务考核之中。
《责任状》问责主要范围有:直接管辖或分管的部门、单位在履行气象行政审批、选拔任用干部、资金使用管理、政府采购、基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等重要事项中有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群众来信来访不认真处理,敷衍塞责或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漠不关心、不及时处理的而造成越级上访的;经群众反映或发现本单位党员干部有尚未构成违纪的不廉洁行为却不进行批评教育,不制止,不谈话提醒,听之任之的;不按时或不参加各类会议及考核;擅自驾驶公车;不负责任造成工作失误、重大责任事故、观测环境遭到破坏等情形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追究等方面。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签订,进一步规范并强化了该局上下工作纪律,筑牢党风廉政“防火墙”,打好思想上的“防疫针”,明确了职责与究责,打造就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为事业的有条不紊开展铺垫下强有力的政治保障。(通讯员 刘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