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召开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工作动员会议
12月2日,全县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工作动员会议召开,标志着双峰县基层妇联组织改革正式启动。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陈群,副县长、县妇儿工委主任左娅丽参加会议。县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妇联的主要负责人,乡镇(经开新区)专职副书记、组织委员、民政所长、妇联主席,县妇联全体干部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妇联主席彭政毅从改革内容、改革时间、改革目标、工作步骤以及工作要求等五个方面安排部署了改革工作,民政局负责同志就加强业务指导方面作了表态发言,县妇联副主席谭学兵对基层妇联换届工作进行了业务辅导。
会议指出,此次改革的主要任务:一是乡镇(经开新区)妇联进行换届改革,要选配优秀女干部担任乡镇(经开新区)妇联主席。扩大副主席和执委数量,乡镇(经开新区)副主席不少于3人,执委不少于25人。二是将村(社区)妇代会改建为村(社区)妇联,村(社区)妇联设主席1名,兼职(挂职)副主席不少于2名,执委不少于15名。
全县各乡镇(经开新区)妇联换届在2016年12月30日前全部完成;村(社区)的妇代会改妇联工作争取在2016年完成10个村的试点,其余的村(社区)妇代会在2017年的村级班子换届时同步换届,明年上半年全部完成改革任务。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陈群强调,一要充分认识基层妇联组织改革的重大意义,明确基层妇联组织改革是巩固党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是时代发展、改革创新的要求,是着力解决当前基层突出问题的有利抓手;二要精心组织,全面落实基层妇联组织改革的目标任务,选优选强配好班子,健全基层妇联组织,强化妇联干部队伍建设;三要加强领导,强化落实,把握节点、严肃纪律,明确乡镇党委是本次基层妇联组织改革的责任主体,乡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乡镇党委专职副书记、组织委员是“直接责任人”,乡镇民政所所长、妇联主席是“具体责任人”, 确保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通讯员 李斌)